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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,提刀便是大步杀来。
“来的好!”
目有精光,赵云枪如惊雷,似乎快出残影。往往贼人还未有反应,喉头便掠起团团血雾。这些白波精锐,在白马战将面前,竟连一个照面都撑不过。
噔噔噔——
赵云先入,千余铁骑随后便至。
宽阔的骑阵直冲而来,附帯着踏破一切的气势。这一刻,大地仿佛都在震颤。
跑在最后的白波兵闻声回头,顿时骇得面色惨白,魂不附体。未等他们做出应对,骑军便杀了进来。首列的重装骑兵挺出骑枪,都无须刺击,只需借着冲劲对准前方,便叫敌军无可抵挡。
无有甲胄护体,血肉之躯何其脆弱?
锋锐的枪矛刺入躯体,在巨大惯性的作用下稍稍抖动,就能使得血肉横飞,四处都是残肢断臂。
骑阵两侧,是荀家的持戈轻骑。
这些骑手未经战事,故此未被安排在首列。虽身处两翼,他们那长达一丈的战戈,还是给贼兵帯来了惨重伤亡。
长戈始见商代,历经多代王朝更迭,一直都是擅战之兵。无论尖头还是横刃,在高速移动下,都能轻易撕裂敌军防护。面对铁甲尚且不惧,对阵轻装步兵,自然更是肆意收割。特殊的设计……
使长戈即便撞上盾牌,往往也能直接将其砸碎,可谓之所向披靡。
相比前二者,骑阵中间的弩骑兵,表现就难免逊色些许。尽管手弩强劲,但装填繁琐,临阵不过三矢,冲入敌阵后便要拔出马刀作战。虽然斜身挥砍也有成效,但还是无法与骑枪长戈媲美。
“杀啊!”x33
“除奸讨恶,卫我河山!”
骑士们怒吼着,不断汹涌冲杀。一路势如破竹,所过之处卷起血雨腥风。
宛如刀切豆腐,骑阵左突右杀,不受丝毫阻碍,在溃军中肆意行进。很快逃亡的白波兵从一个整体,被强行分割成数个小战团。义师步卒迅速跟进,以包抄夹击之势,将一个个战团分而围歼。
随时间流逝,场上溃军肉眼可见的愈来愈少。幸存者也都是拼命狂奔,只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。
营寨上,初临战事的荀衍震撼不已。
本想着以寡敌众,便是得胜也会损伤惨重,未曾想竟是这般走向。
察觉到荀衍的心思,其身旁的荀攸微微一笑,抚须道:“兵不在多而在精,将不在勇而在谋。”
“我军百战之师,刀甲皆为上品,再者以逸待劳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