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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家姓》就花了18两。
光是基础教学的三本书都要200文一本,真的很贵了,难怪这么多上不起学的人。
一桌用一本已经算是节约的做法了。
不多久,学生们就背着大人临时赶出来的书包来上课了。
这个书包还是叶欣瑶的想法,因着要上学,就让她娘用去年过年给她做衣裳剩下的布料做了一个斜挎包,里面可以放书,当然也可以放零食。
村子里的孩子见状,纷纷回家要求娘亲也做一个,这下好了,这斜挎包竟然成为了青山村的流行。
就连只有两三岁的孩子都有一个。
不过这其中只有朱清皓的斜挎包最好看,因为他娘和姐姐都会做刺绣,绣上松竹看起来就不一样。
而叶欣瑶当然也有,作为青山村的团宠,在徐氏来到的第一天就对她喜欢的不得了,这孩子长得可爱漂亮不说,还懂事,嘴巴也甜,姨姨姨姨的叫的可溜了。
而且,光是看着她就能感觉到心情很好。
在儿子回家央求着徐氏做包包的时候,徐氏竟然首先给叶欣瑶做了一个,还绣上了梅花,接下来才轮到儿子的。
而且朱清若还开小灶,给这个小妹妹弄了一个迷你版的,叶欣瑶很喜欢,平时在包包里放些零嘴,铜钱什么的额,可方便了。
青山村3—10岁的男孩总共只有54个,其他基本都大了,加上叶欣瑶和朱清皓,一共56个学生。
叶欣瑶作为唯一的女孩,当然是坐在两个哥哥中间,就和哥哥们一起看书了。
而朱清皓单独坐一桌,不是他特立独行,而是他已经有了基础,和大家的进度不一样。
朱云成已经决定,平时他上课的时候,就让儿子自己看书,等后面再单独教一教。
虽然没做过先生,但既然决定了就要好好专研。
一切都在像好的方面发展,青山村的日子在继续,孩子们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,甚至有好多在识字之后回家教哥哥姐姐的。
就像叶欣瑶一样,每天央着三哥四哥回家教大哥二哥,教学的同时也能温故而知新。
只不过学了一段时间之后,各人之间的差距还是出来了。
全家读书最好的肯定是叶欣瑶,毕竟她有前世的记忆,所学的字基本看过几遍就能记住,所以花了大时间去练字。
只不过朱云成的字也只能算尚可,除了纠正叶欣瑶握笔的姿势以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见。
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