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:积年旧案(一) (第1/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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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上主簿之后,张不言的日常发生了不小的变化。
以前他每天起床就往工地跑,跟流民一起挖土搬石头,天黑才回来,累得像条狗。现在他上午要去县衙点卯,处理文书账目,下午才能去工地。周明远给他配了一间小屋子,在县衙东边的跨院里,不大,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书架,窗户纸上糊着新的桑皮纸,亮堂堂的。桌上有笔、墨、纸、砚,还有一摞厚厚的卷宗。
张不言坐在那把硬木椅子上,花了三天时间,把那摞卷宗从头到尾翻了一遍。
卷宗里记录的是青石县近五年来的各种案件——偷盗、斗殴、欺诈、土地纠纷,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。但有一桩案子,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那是一桩灭门案。
苦主姓王,叫王福来,是青石县的富商,做布匹生意,家产不算大,但在县城里有头有脸。三年前的一个冬夜,王家上下十三口人,一夜之间全部被杀。包括王福来本人、他的妻子、两个儿子、一个女儿、儿媳、孙子,还有五个仆役。十三具尸体,横七竖八地躺在王家的宅院里,血流成河。
案发第二天早上,邻居发现王家的大门虚掩着,院子里静悄悄的,推门进去一看,吓得魂飞魄散,连滚带爬地跑去报了官。当时的县令还不是周明远,是前一任,姓杜,已经在两年前调走了。杜县令带着衙役赶到现场,勘查了半天,最后在卷宗里写了一句:“凶手不明,线索全无,此案暂悬。”
然后就没了。
没有嫌疑人,没有作案动机,没有目击证人,没有任何线索。十三个人死了,凶手逍遥法外,案子被束之高阁,一悬就是三年。
张不言把这份卷宗翻来覆去地看了三遍,越看越觉得不对劲。
卷宗里详细记录了尸体的位置、伤口的情况、现场的血迹分布,但这些记录写得模棱两可,很多关键细节语焉不详。比如,王福来的致命伤在胸口,被利器刺穿心脏,但卷宗里没有写明是什么样的利器——刀?剑?匕首?多宽?多长?全都没有。再比如,现场发现了一串脚印,从院子里一直延伸到后门,但卷宗里没有说明脚印的大小、形状、方向,只说“有脚印数枚”。
这不是办案,这是糊弄。
张不言合上卷宗,靠在椅背上,盯着屋顶的横梁看了半天。他的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说:这不关你的事,三年前的旧案,你一个刚上任的主簿,翻它干什么?但另一个声音更大:十三个人死了,凶手还活着,也许还在青石县,也许还